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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老僧高唱劝善谣,南京震动蒋公怒。(02) (2/2)

文/张瑾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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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5月国民政府还都南京。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1947年1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制宪国民大会通过的。同年4月18日蒋介石宣布改组政府,吸收青年党、民主社会党及“社会贤达”参加政府,开始由训政向宪政过渡。1948年3月29日召开行宪国民大会。同年5月,以蒋介石为总统、李宗仁为副总统的“行宪”政府成立,宣称开始宪政时期,国民政府随之撤销。“行宪”政府体制确定为总统制,并颁布《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扩大总统权限,同时保留五院制,使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合法”化。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结束了中国***对中国大陆的统治。

立法机关及其演变(含民意机构)中华民国时期,在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形式下,先后出现过各种各样的立法机关或民意机构,但基本上有名无实,或者成为军阀争权夺利的工具。

***统治时期1925年7月1日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根据孙中山“党治”的主张,国家的立法权由***中央掌握。1925年6月***中央决议,在中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设立政治委员会,政治方针由政治委员会决定,以政府名义执行。1928年10月,***中央常务会议通过的《训政纲领》规定,政治会议指导和监督国民政府的重大国务活动,并负有议决、修正与解释国民政府组织法的权力。同年12月成立的立法院,名义上为国民政府最高立法机关,但不掌握立法全权,对行政制约力很小,实际上与其他4院同为5个分工不同的政府办事机构。1938年4月国民政府还设立了国民参政会,作为国民政府咨询性的民意机构,参政员由***政府聘请。每半年开会一次,会期初为10日,后改为两星期。1948年3月,国民参政会正式撤销。1946年11~12月,***政府不顾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反对和抵制,召开了制宪国民大会。12月25日,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1948年3~5月,***政府召开行宪国民大会。

介绍一下历史背景和历史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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