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言情小说 » 娇妻喊停:腹黑总裁太用力最新章节列表 » 第十六章 挨一巴掌 (1/2)

第十六章 挨一巴掌 (1/2)

文/予颜

童柒正在和一群佣人学整理宋御辰衣橱时,爱德华把童柒叫上去到宋御辰书房里。

宋御辰今天没有去上班,一身居家服让他人不似平时那般凌厉,v领浅蓝色的针织衫,加上修身的黑色长裤,让他更加的随和暖人些。

“宋先生。”

宋御辰视线从电脑上移到童柒身上,看着她穿着一身佣人服,黑眸如星,露出浅浅的笑容:“你去把衣服换掉。”

“啊?”

童柒看着自己身上藏青色的围裙,不懂宋御辰的意思。

“你每个月都有一天假,今天是你的休息日,你可以自由选择出去或者是待在锦绣苑里。”

可以出去?童柒双眼立刻刷亮。

“当然是出去。”

童柒早就想着怎么样让宋御辰松口,放自己出去一天,她去找童铭扬。

今天刚好是星期六,童柒之前找李如沫打听好童铭扬的住址,她兴高采烈的跑出书房,回三楼把衣服换掉。

爱德华站在门边看着童柒提着佣人服,恨不得旋转起来的样子,无奈的摇摇头。

“这孩子…”

“爱德华,进来。”

宋御辰在书房内听到件。

“宋先生,有什么需要帮助吗?”

“你找两个人看着她。”

爱德华看着宋御辰英气的侧脸一顿:“宋先生,这…不太好吧,若是童小姐知道了,她估计会不开心。”

“让人注意点别给她发现。”

宋御辰揉揉眉心,却没有收回决定。

爱德华看着疲惫的宋御辰,最终点点头退下。

童柒刚出大门,才发现大门离锦绣苑真正的大门距离还远的很,要是等到她走出锦绣苑时,双腿估计也会走瘫掉。

童柒正纠结时,爱德华却及时出现让人给她备车送她出了锦绣苑。

带着李如沫给她的住址,童柒做了几站地铁,找到这所已经几乎快要拆迁的小区。

爬了五楼童柒终于到了童铭扬门口,按几声门铃,结果一声都没有响,童柒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门铃已经坏了,童柒只好敲几声门。

等了十分钟也没有人开门,恰好隔壁门的买菜大妈回来,看到童柒惊讶了好一会。

“你找小扬啊?”

童柒点点头:“是的,阿姨你知道童铭扬在家吗?”

“什么?你讲什么,大声点?”

大妈凑着耳朵,挥动手里的菜,表示没听清童柒刚刚讲什么。

童柒顿一会儿,随后扯着嗓子问:“阿姨你知道童铭扬在哪里吗?”

“小扬啊!”大妈点点头,随后激动的道:“今天星期六,他应该在花津路的酒吧里面打工!”

花津路酒吧?

童柒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向大妈道谢后随后赶去。

上次见到童铭扬时,他还是一副好学生的样子,怎么双休日就在酒吧了?

童柒带着疑惑进酒吧,就看见灯光缭乱,酒气味冲天的酒吧里面一团糟,几乎是全酒吧的人都围在舞池中间。

童柒挤进去一眼就看见童铭扬单膝跪在哪里,左脸肿的老高的,脚边全是碎酒瓶。

童铭扬低着头,眼睛反看着眼前穿着黑色背心的魁梧的光头老大。

“哟,被打成这样还不松口,小子挺有骨气的呀,老子看看你到底能撑多久!”光头老大用手狠狠的戳了几下童铭扬的脑袋,眼里凶光毕露:“兄弟们给我狠狠的打,打到这个小子不认识自己!”

随着他一声令下,他身后十几个穿着黑色衣服,搞定像黑社会一样的男人们手里拿着棍棒武器,全部对着童铭扬围起来。

童柒站在前端,看着那有手臂粗的木棒快要落到童铭扬身上,心尖一锁,整个人就跳出去。

“住手!”

童柒出劲挤进去,把童铭扬护在身后,看着眼前大自己几倍的十几个男人,童柒身子不停的颤抖,就连脸上都带着些许的害怕与忐忑,但是想到身后是自己唯一的弟弟,童柒逼迫自己露出凶狠的眼神看着他们。

童铭扬逼着眼睛等着棍棒落下,却等到一声女人的斥喝,睁开眼就到童柒乌黑柔软的头发在自己跟前。

“童柒?!”童铭扬挣开童柒的保护,抓着她的胳膊,脸上铁青:“你怎么在这里?谁让你来的?!”

童柒侧脸看着童铭扬充满怒火的脸庞,心中有些受伤,不过取而代之的是保护欲:“要你管我,我还没问你你怎么在这里呢!”

“这些事和你没关系,你给我滚,快滚。”

童铭扬反手就想把童柒推开,但是童柒却死死的保住他,怎么轰都轰不走。

被打到现在的童铭扬半滴眼泪都没有掉,但是见到童柒一副耍无赖的模样在自己身前轰不走,童铭扬眼眶顿时红起来。

“让你滚啊!你听不懂人话吗?我的事情和你屁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这么闲管我事情干嘛?童柒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任童铭扬如何打骂童柒就是站在他身前,咬着牙不走。

“铭扬,你是我弟弟,也是去唯一的亲人。我是不会走到!”

她童柒已经失去所有,如果在失去童铭扬,她都不知道这世界还有她所留恋的吗?

“不想走就全都别走了!”光头老大,拿着双手叉腰,看着童铭扬前面的童柒,突然放肆大笑。

童柒心中害怕的瑟瑟发抖,但是却依旧抬着脸对上光头老大的目光,坚韧不拔。

“哟,这小妞有劲!”光头老大走到童柒面前,看见她精致的脸,随即露出兴趣。

(快捷键 ←) 上一章:第十五章 宋总 要脸不?章节列表下一页:第十七章 宋御辰的怒火(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