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都市小说 » 平凡之路最新章节列表 » 第十四章 当我功成名就 (1/2)

第十四章 当我功成名就 (1/2)

文/迷茫
平凡之路 | 本章字数:193.11万字 | | 平凡之路txt下载 | 平凡之路手机阅读

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李晴已经不在了。

屋子内收拾的干干净净,在床头柜上,她为我留了一张字条。

“陈冲,我走了,离开这座城市,不要想我!”

握着那张字条,我的手不受控制的颤抖着。

往事种种,一幕幕如幻灯片一样在我眼前闪过,心中忽然有些空落落的。

仿佛少了点什么。

就好像是那年,我指着天空,说这是属于我的夏天。

秋风瑟瑟,却吹走了夏日炎炎。

给李晴打了个电话,电话通了,但她却没有接。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舍不得,只是一分钟后,她忽然发来了一条短信。

“找个女孩,结婚吧。老大不小了,也该有个自己的家!”

鼻尖儿忽然有些酸。

“你也是,找个好人嫁了吧!”

“嗯,保重!”

“保重!”

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还能够再次相见。但我相信,李晴的这一次离开,并不是诀别!

很期待,与她再一次相见的日子。

那时,天空已不再遍布乌云。我们漫步在阳光下,花丛间,听她讲讲离开之后的故事。

很美好,不是么?

将钥匙留在了房间内,我走出这个曾经生活过一年多的地方,这里留有我的记忆。

有美好,有失落。

有些留恋,目光从房间内的各种摆设上,一一扫过。

终究是关上了房门,也将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藏在了心底。

我忽然意识到,李晴的离开早有预兆,她不止一次的和我讲起,厌烦了她的生活。

这些年,她之所以没有离开,或许是为了等待我。

可这,谁又知道呢?

来到楼下,有些意外,居然碰到了林若曦。

林若曦似乎在等着什么人,东张西望的模样,在见到我之后,微微愣了一下。

她是那么漂亮,纯洁无暇。我在她的面前,只有自惭形秽。

她是我第一个不敢直视的女孩子,也是我终其一生也无法忘记的人。

我说过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不知道为什么,多年后的那天,在看到她的刹那,原本觉得已经冰封的心,却渐渐的融化了。

或许命中注定,我们都终将错过一些事,一些人。

不知道多少年后,我们才会追悔莫及。

我正要走,林若曦却向我走了过来。

“你知道,我等你好几天了么?”林若曦走到我的面前,质问着我说道。

我有些不知所措:“你,你在等我?”

林若曦点点头:“怎么了?”

我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声音因为激动带着丝颤抖:“你,你等我做什么?”

“我想和你谈谈。道。

“谈什么?”

“谈谈你!”

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谈谈我?”

林若曦肯定的点了点头:“你先告诉我,我都等你两天了,你跑哪儿去了?”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她,因为我发现她的态度,已经完全超出了同学之间才应该有的范围。

那感觉,就好像是妻子,在质问着丈夫。

或许是我想多了,但她真的就是给了我一种这样的感觉。

“找个地方吧,咱们慢慢聊。”我对她说道。

林若曦点点头:“咖啡厅怎么样?”

“好的。”我说道。

坐在这家不大,却很安静的咖啡厅,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路人,几年了,心中居然出奇的平静。

我不知道这是否跟林若曦有关,但仅仅是与她在一起,却能够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扰,这是以前在任何人身上,都未曾发生过的事。

“说吧,这两天你跑哪去啦?”林若曦坐在我对面,又问出了刚才的问题。

我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反问她:“你真的等了我两天?”

林若曦点点头:“你还不相信我了?”

我笑了笑:“相信!”

“相信你还不说?”林若曦不满的瞪了我一眼。

“我爸住院了,我在家陪他。”我对林若曦说道。

林若曦脸色变了变,皱着眉:“叔叔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喝多了酒。”我解释着说道。

“现在没事了么?”

“没事了。”我说。

林若曦点点头:“好吧,那我们现在该说说你的事了。”

我看着她:“想说什么?”

“道歉!”林若曦说道。

没有任何前缀,也没有任何解释,林若曦的话,令我有些猝不及防。

我疑惑的看着她:“道歉?道什么歉?”

“这些年,你所犯下的错,我要你,对你自己,发自真心的道个歉!如果,你真的认识到了错误的话!”林若曦看着我,认真而又严肃的说道。

我有些意外的看着她,惊讶于她能说出这种话。

林若曦撅着嘴,竟有几分少女独有的倔强,我一时间竟然看的痴了。

“喂,你是傻了么?”林若曦伸出一只小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反应过来:“对,对不起!”

林若曦有些不满:“不诚恳!重新说!”

我笑了笑:“对曾经的自己,所犯下的过错,我要真诚的道歉!”

“这还差不多。”林若曦说道。

“接下来呢?”我问她。

“接下来?没有接下来了。”林若曦回答。

“你等了我两天,把我叫到这里,就是为了看我自己和自己道歉?”

林若曦点点头:“嗯!而且我也想看看你

(快捷键 ←) 上一章:第十三章 伤城章节列表下一页:第十五章 执着(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