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校园小说 » 世界演义最新章节列表 » 第二十六章 孔甲好龙 (1/2)

第二十六章 孔甲好龙 (1/2)

文/绅士西里
世界演义 | 本章字数:456.85万字 | | 世界演义txt下载 | 世界演义手机阅读

bc1815年,守丧三年后,孔甲(不降之子)恢复了不降系对夏朝的统治。仍以西河为都。通常守丧时间为三年,但是有可能因为王位争夺或者其它原因提早或者推迟。但是如果按照《竹书纪年》的提法帝廑八年死去的话,那样夏朝就要有三十多年没有帝王。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

孔甲上位之后得到二条龙(或为蟒),为一雌一雄。孔甲不能饲养,一时难以找寻养龙的家族豢龙氏。当时陶唐氏已经衰落,陶唐氏的后代刘累曾经向豢龙氏学习过驯养龙,以此来事奉孔甲,能够饲养这几条龙。孔甲嘉奖刘累,赐他为御龙氏,并让他代替豕韦氏后代的封地。这个豕韦氏是夏朝时除了大彭国和诸稽之外的彭姓诸侯国,也是彭祖的后代。此举引起彭姓诸侯国的强烈不满,使得后来大彭国倒向商国方面。

bc1811年,孔甲创作有《盘盂铭》三十六篇和诗歌《破斧》。

孔甲一次曾在东阳黄山打猎,突然天刮起大风,天色昏暗。孔甲迷失方向,走进一家老百姓的屋子。这家人家正在生孩子。有人说:“君主到来,这是好日子啊,这个孩子一定大吉大利。”有人说:“怕享受不了这个福分啊,这个孩子一定会遭受灾难。”孔甲就把这个孩子带回去,说:“让他做我的儿子,谁敢害他?”孩子长大成人后,一次帐幕掀动,屋椽裂开,斧子掉下来砍断他的脚,于是只好做守门之官。孔甲叹息道:“哎!发生这种灾难,是命中注定吧!”于是创作出《破斧》之歌。这是最早的东方音乐。

bc1809年,一条雌龙死了,刘累偷偷地剁成肉酱献给孔甲吃。孔甲吃后觉得很美味。事后,孔甲见没了雌龙,那条雄龙也显得病恹恹的,就大发雷霆。刘累害怕,于是迁移到鲁县(今河南鲁山)居住。

孔甲在位期间,肆意淫*乱,沉湎于歌舞美酒之中,而且喜好信奉鬼神,帝孔甲继位后。夏后氏的威德日渐衰微,诸侯相继背叛了他。是一位胡作非为的残暴昏君。使得各部落首领纷纷叛离,夏朝国势更加衰落,逐渐走向崩溃。

孔甲时期,夏朝军队的武器装备以远射程的弓矢和戈矛等长兵器为主。已发现的兵器最常见的是箭头。石镞、骨镞的型制很多,有柳叶形、扁圆形,而更多的是骸身作三棱、扁三棱、四棱或圆体三棱锋,多数磨制较精,棱角锋利,有短铤,以便插入箭杆,少数无铤扁三角形或燕尾形的,也多磨出侧刃。由于需要量增多,锋利而加工较易的蚌镞也多有发现,而随着青铜冶铸的发展,骸这种消耗量大的远射程武器也开始用铜制作。

孔甲时期,夏朝作战方式为徒步格斗,徒兵(步兵)是主要兵种。偃师灰嘴遗址二里头文化层中发现2件石戈,援扁平,锋锐利,有棱脊,援后端有穿。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则出土有铜戈,通长32.5厘米、援长20.8厘米、宽3.8-4.8厘米、内宽3.9厘米。直援曲内无阑,援中起脊,援面由脊向刃斜抹而下,到近刃处又凸起增厚,形成一道沟。刃与锋较锋利,援略宽于内,援内交接处呈直角。内中有穿,穿援之间有安秘痕。内后端铸有凸起云纹,制作很精。《尚书·甘誓》有“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的记载,说明战车已用于作战,车上成员有左、右、御的区分。夏王对作战人员有强制性的军纪约束和奖惩规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据今所见夏朝的铜镞有的和石、骨、蚌镞相似,如堰师二里头遗址出有扁叶形和断面梯形、三棱尖戈也是新型的兵器。

孔甲时期,军制留存史料很少,但有限文献和考古材料可以表明,它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开端。夏朝脱胎于氏族社会的部落联盟,掌握国家政权的夏后氏只是众多部落中力量最强大者,处于天下“共王”的地位。与其共主政体相适应,夏后氏建立以奴隶主贵族为骨干、平民为基础的国家军队。作战时,夏王根据需要,或征集点接统治地区的平民,或同时征召直接统治区以外的异姓部落出战,实行居则为民、战则为兵的兵农合一的制度。夏朝车队编制不详。

《左传·哀公元年》有关于夏王少康以“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复国的记载,有的学者据此认为“旅”是军队兵员建制单位。有学者认为,队按氏族部落的生产生活组织,以十进制编成。夏王为最高统帅。夏启消灭有启氏的甘之战中,所辖“六事之人”,亦称“六卿”,当是分工不同的六个奴隶主贵族首领,他们平时治理民事,战时担任作战指挥。赖以“守邦”。这一时代,国家已经形成,军队随之产生。反映奴隶阶级意志的车事制度相应出现。

孔甲时期,夏朝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的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一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在夏朝,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称“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称“牧竖”或“隶圉”;奴隶主家内的奴隶则叫“臣”(男性)和“妾”(女性)。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被奴隶主成批地赶到农田里去种地、放牧,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可以随意的把奴隶关进监狱,施以重刑杀害。当时整个社会分成三大阶级:奴隶主阶级、奴隶阶级和平民阶级。奴隶主大多是由父系氏族社会末期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二十五章 商侯甲微创制《归藏易》章节列表下一页:第二十七章 夏朝的政治制度(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