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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10 父母还健在时,子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 (1/1)

文/赵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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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10父母还健在时,子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的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理死亡,这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于失踪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父母死亡,这时就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父母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父母还健在的子女虽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但是却可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财产,例如父母健在时可通过赠送行为把财产赠给子女,也可通过合同方式把财产出卖给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出卖、租赁、赠与给他人或国家、集体。这些行为都是父母合法地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法律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他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干涉或阻挠。子女强行继承健在父母遗产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家庭生活一点通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和各自所有的财产的总和。它包括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成年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等。家庭共有财产则不包括家庭成员各自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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