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皇后归来:吸血魔君请小心最新章节列表 » 第168章 小恶魔向爹告状 (2/3)

第168章 小恶魔向爹告状 (2/3)

文/珂蓝玥
“我说过多少次,你娶她便罢了,做事该有分寸!”

“是。”康恒只能点头敷衍。

“她和那几个男人暧昧不明,迟早会出大事。若非因为王绮茹这个贱人,我何至于被你父皇冷落?恒儿,你是做大事的人,不能被儿女私情牵绊!将来你登上帝位,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

“母妃的话,儿臣谨记,儿臣做事有分寸,母妃放心即可!”

纵然得了如此保证,兰妃还是不肯放心。

离开康恒寝宫,她直接前往御医院,宣召自己最信任的赵太医出来。

赵太医一见她,却是一脸愕然,旋即跪下。

兰妃不曾察觉他神情异样,只把苏静琪给她的药瓶递给他。

“太医帮我瞧瞧这药。”

赵太医微低着头,眸光轻敛,甚是恭敬地两手接过药瓶。

“娘娘是让老臣瞧什么?这药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这药是别人相赠,说是补药,本妃不放心,所以……”

赵太医忙请她进去,当着她的面,从瓶中倒出一颗黑色的药丸,细细研磨开,又是嗅,又是火烧,又是加水一番蒸煮,最后又辨别色泽……

如此一番忙碌之后,他感慨地啧啧惊叹,“娘娘,此药乃是神药,能固本安神,邪魔不侵。”

“如此,本妃就放心了。”

兰妃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当年,她生康恒,难产,耗了半天也未能生下孩子。

亏得是他一双妙手,救了她们母子。

这些年,赵太医亦是与她相互依傍,才成为太医。

她拿起药瓶,倒出一颗药丸,递给他。

“你备一盅温热的狼血,把这药丸放在里面,给四殿下送去,让他好好喝了。”

“是,老臣遵命!”

兰妃刚离开御医院,便有了小太监端着一个罩了红色锦缎的托盘,入了赵太医的房内。

赵太医掀开上面的红色锦缎,看到一整盘金灿灿的金元宝。

“这是……”

“太医,这是静琪郡主赏赐给您的,刚才……太医辛苦了。”

赵太医无奈地收下银子,却冷绷着脸说道,“你传话给静琪郡主,该做的事,我已经做了,让她马上放了我女儿!”

“太医放心,静琪郡主不过是请赵小姐喝杯茶,这会儿,赵小姐已安然返家。”

小太监笑嘻嘻地说完,便告退离开。

赵太医随后便前往御书房,自请辞官,告老还乡。

宝顶之上,九龙顶灯辉煌耀目,俊雅的龙颜映在灯下,却异常深沉冷肃。

康邕看他半晌,狐疑不解。

御医院的一品太医,好好的位子,刚坐了两年,这就要辞官?说不通。

王绮茹陪坐一旁,细细为康邕研着墨,不动声色地瞧着僵持不下的君臣。

“陛下,老臣许久未返乡,愧对列祖列宗。”赵太医双膝跪在地上,“自古忠孝难两全,还请陛下恩准。”

“忠孝可以两全。朕准你三月假期,携家中老幼回去探望吧。”

赵太医无奈叹了口气,只得跪安。

王绮茹目送那苍老的背影出去,不禁疑惑,“皇上,怎不干脆放他走?”

“御医院里少不了他,前两日他还对朕说,要肃正御医院,今日却请辞,定是被人威胁了。”康邕说完,当即命令暗卫盯着赵太医的举动。

*

康恒刚刚沐浴更衣,正准备躺下来。

小安子便又进来,跪下去。

“何事?”

“兰妃娘娘吩咐赵太医送来一盅加了大补之药的狼血,这会儿正候在外面。”

康恒烦闷地叹了口气,不舍地看了眼身边的女子,只得起身出去。

他到了院子里,二话没说,端起汤盅三两口便喝完了……

赵太医惊怔看着托盘,佝偻着身

躯,眸光复杂。

“殿下……”

“还罗嗦什么?本皇子已经喝了,退下吧!”

“是。”赵太医无奈地端着托盘走出去,一双手,颤颤巍巍,一直抖个不停。

康恒喝得满口浓腥,禁不住干呕。

小安子忙给他端出清水来漱口。

忽觉背后有冷风呼啸,嗅出是玄武身上的陈腐之气,康恒狐疑转身,惊得踉跄退了两步。

小安子也惊叫一声,正要让护卫护驾,认出是玄武,忙问,“玄武兄,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玄武头发残缺,脸上肌肤血肉都模糊一片,身躯却还僵直站着,仿佛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死尸。

“小安子,你先退下。”康恒忙从靴筒里取出匕首,划破手腕,把伤口递到他唇边,“快喝吧!”

玄武跪下,忙抓住他的手腕,大口吞噬。

他在水底闷了一天,确定南宫恪的人不在,方敢返回来。

“出了什么事?”

玄武喝了几口,发丝和肌肤痊愈,恢复成原本俊朗的模样,却暗觉康恒的血液味道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朱雀和乳母被杀,苏无殇被南宫恪带走了。”

万一南宫恪杀了无殇,他该如何对锦璃交代?那孩子是锦璃的命!康恒气怒交加,一脚踹在玄武心口上。

“可恶!不是让你们保护好苏无殇吗?南宫恪现在去了何处?”

“莫黎城。”玄武说着,忙跪趴过来,咬破手指,把血涂在他手腕的伤口上。

看着伤口愈合,康恒忽然冷静下来,不怒反笑。

“南宫恪,他以为这样劫走无殇献给御蓝斯,就能给自己脱罪么?他把这件事想得太简单

(快捷键 ←) 上一页:第167章 殿下威武不中计(2/3)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69章 一缸锦鲤很深情(2/3)(快捷键 →)